1. 電池不用的時候,應該將電量充飽,並保存在陰涼乾燥的地方;電量飽合的電池,即使完全不使用,長時間放置後,其電量亦會逐漸消失。
2. 如果電池電量已經完全耗盡,為電池充電時,可能需15-30分鐘後,充電指示符號才會在顯示幕上出現,此時才可開始使用電話。
3. 電池本身可儲存的電力是固定的,延長充電時間並沒有任何好處,而且充電過於頻繁反而會縮短電池的壽命。建議裝置提醒低電量充電時再進行充電,如此可減少充電的次數,過度充電會縮短電池的壽命。
4. 電池可以充電、放電幾百次,當電池使用操作時間明顯縮短時(通話時間&待機時間),建議更換新電池。